定比赛活动中的重大事宜;学院办公室负责比赛的日常工作。Р第三条参赛者的条件Р1.参赛者为年龄不超过40岁(以参赛当年为限)的青年教师。Р 2.参赛者对日常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学生反映较好,工作量较饱满且连续三学年未发生教学事故。Р 3.参赛者主讲参赛课程一轮以上。Р 4.参赛者在比赛当年有主讲参赛课程的教学任务。Р 5.参赛课程为教学计划内的课程。Р6.往届讲课比赛中获奖的参赛者,不得参加以后的青年教师讲课比赛。Р第四条参赛者的产生及名额Р 1.参赛者由所在教研室推荐产生并将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Р。Р 2.学院办公室根据学院发展情况和学院教师的年龄比例确定各教研室的参赛名额,各教研室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控制。Р第五条比赛程序与规则Р1.比赛由教案评比和集中讲课两部分组成。Р2.学院办公室制定土建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办法,成立评审组,以集中讲课形式组织比赛。Р3.比赛要求:Р A.讲授内容:所选课程的绪论部分;РB.比赛时间:参赛教师面向评委会讲授,时间为30分钟。РC.比赛采取现场听课的方式,参赛顺序由参赛者抽签决定。Р4.参赛选手需提供教案和授课PPT课件,提前一天交给学院教学秘书。Р5.参赛选手无故迟到10分钟、未到场或中途退场者均按弃权处理。Р6.参赛成绩为剔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Р7.在参赛过程中,有违犯教学管理规章和出现教学事故者,取消其参赛资格。Р第六条奖励Р1.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Р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Р2.学院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Р第七条附则Р1.回避制度。评委会成员遇有直系亲属参赛以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予以回避。Р2.争议期制度。比赛结果公布后一周内为争议期,如有异议,可以向评委会提出。Р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委会讨论解决。Р4.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Р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Р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