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经费465万元;辅导员工资补助1118.4万元;“一乡一所”工程10290.4万元;免学前教育保教费360万元;高中免学费115.9万元并按标准免教科书费;师资培训46.8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教学用房、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厕所、运动场,建设**新校区、职中实训基地等经费14039.2万元;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设备装备资金3000万元。共需投入资金29436万元。其中需县财政投入4500万元左右。Р2、建立与教育扶贫目标任务相衔接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向教育倾斜,确保教育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教育要Р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县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查处挪用、截留和贪污资金的行为。Р(六)强化教育督导检查依据教育扶贫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评估考核办法和细则,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育扶贫专项工作实施考核评估,并强化考核评估的结果运用。要加大对教育扶贫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提高教育扶贫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