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关心群众疾苦,尽力落实帮扶项目。社区、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社会组织到贫困村、困难户开展特殊党日活动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系列活动。Р 开展“认领、认建、认捐”工作。结合实际,上报1至3户人口多、无劳动力、贫困程度深的特困户,上报1至3个急需解决又未列入十三五规划和下步扶贫规划的扶贫项目、人畜饮用水渠、村小学附带项目、村集中场所附带项目、便民路、断头路、出山路等)。经特困户自愿申请救助、同意公布其家庭情况的,通过上网公示、呼唤爱心救助,让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申出援助之手,定向自认、自领、自捐,真正体现出社会帮扶的特色。Р 开展“社区服务日”活动。以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示范点为平台,广泛开展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的社区献爱心活动,帮助社区老人、困难家庭等社会特定群体。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扶贫暨扶贫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社会事务办会同相关单位和各村按照分工执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承担责任分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助工作机制,确保整个系列活动圆满完成,达到预期效果。Р 加强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办各村要认真做好社会扶贫暨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要大力运用网络平台,如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介发布慈善信息,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采访报道,重点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扬乐善好施优良传统,不断拓展参与群体,努力营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Р 加强规范管理。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镇社扶办,由镇社扶办汇总后汇款到县“扶贫日”募捐活动指定专用账号,并全额返还乡镇,按规定使用。Р 加强总结表扬。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要及时总结活动工作情况,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镇社会事务办要综合全镇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8日前报送镇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