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票交所制度下的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模式研究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交易不再需要人工送票、验票、保管、托收等工作。交易效率的大幅提升减少了对业务人员的需求,分散下沉式票据管理模式已无必要,前中后台集中和流程一体化将成为未来的票据业务发展趋势。Р 建议商业银行推行票据业务管理集中体制,将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票据交易权限集中到总行,以充分发挥集约化经营的成本优势以及总部机构的决策优势和规模优势,提升在票据交易中议价定价能力。分支行只负责承兑环节的客户营销与票据承兑业务办理。Р Р (三)重新梳理和完善票据制度及业务流程Р 为推动票交所发展,央行在下半年颁布了《票据交易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上海票据交易所纸质商业汇票信息登记操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对票据信息的权属登记、票据交易、托管、到期偿付、资金清算等内容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当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相关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已无法适应票交所模式下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票交所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目前的票据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如:票据信息电登记环节,纸质票据贴现前,办理承兑、质押、保证等业务,应当不晚于业务办理次一工作日在票交所完成票据相关信息登记。贴现查询环节,办理纸质票据贴现时,应当通过票交所查询票据承兑信息,并在确认纸质票据必须记载事项与登记承兑信息一致后,才能办理贴现。否则不予办理。贴现信息登记环节,完成纸质票据贴现后,应当不晚于业务办理次一工作日在票交所完成贴现信息登记。并在纸质票据上记载“已电子登记权属”,该票据不再以纸质形式进行背书转让、设立质押或者其他交易行为。并妥善保管纸质票据。票据保证增信环节,需明确商业银行对保证增信机构的准入门槛、授信额度等内容。票据付款确认环节,纸质票据贴现后,可以向承兑人发起付款确认。付款确认可以采用实物确认或者影像确认。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明确什么情况该采用实物确认还是影像确认,并明确相关流程。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