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江西财经大学Р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表Р学院: Р申报人姓名: Р填表日期: 年月日Р一、申报人简况Р姓名Р出生年月Р性别Р民族Р身份证号Р最高学历Р最高学位Р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Р最高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Р专业特长Р外语程度Р学习及工作简历Р何年月——何年月Р学习及工作单位Р专业技术职称Р二、申报人教学情况自评Р本人认为是否达到《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规定》中的教学要求Р三、申报人主要科研、获奖情况Р本人认为近3年业绩成果符合《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七)款中所列项目。具体如下:Р序号Р成果名称Р发表Р时间Р成果层次Р自我鉴定与评价Р Р四、学校教学督导组意见Р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Р五、学院推荐意见Р学院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Р六、教务处意见Р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Р七、科研处意见Р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Р科研分值(大写):Р八、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情况Р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月日Р九、学校审批意见Р学校盖章:Р年月日Р填表说明:Р1、第一项“申报人情况”中,“学习及工作简历”栏从本科开始填写。Р2、第二项“申报人主要科研、奖励情况”由申报人填写,主要填写近3年以来的教学情况,包括任课起止时间,平均年度工作量、教学完成情况、评价情况等。Р3、第三项“申报人主要科研、获奖情况”由申报人填写,主要填写近3年以来的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和奖励。Р4、第四项“学校教学督导组意见”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填写,主要对公开教学予以评价。Р5、第五项“学院推荐意见”由学院负责人填写,主要对申报人政治表现,教学、科研等情况予以鉴定。Р6、第六项“教务处意见”由教务处填写,主要对申报人教学条件是否符合《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规定》的要求予以认定。Р7、第七项“科研处意见”由科研处填写,主要对申报人近3年业绩条件是否符合《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规定》的要求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