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于当日下午接到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委员会停工通知。Р 接到建委发的停工通知后,除施工区门卫值班外,其余的施工人员于2011年7月21日全部撤离施工现场。项目至今处于全面停工状态,给我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Р 我部(缸盖车间)按程序特向监理机构表示费用及工期索赔意向,并将在适当时间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及《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Р 期间发生了如下费用及损失: 1、 2、 3、 4、Р 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用。设备窝工补偿费用。材料损失的补偿费用。Р 其他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Р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同文件第款第项,合同文件第款第项的规定,业主应对我部(缸盖车间)Р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于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Р 报送:重庆小康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此!Р 致!Р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Р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Р 关于缸盖车间项目停工后的补偿报告Р 致:重庆小康汽车集团有限公司Р 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Р 我公司承建的缸盖车间项目,由于压轴车间2011年7月19日上午发生“7.19”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项目至今处于全面停工状态,给我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根据施工合同第条第项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Р 我公司要求贵公司按合同及相关规定在正式复工前,赔付我公司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顺延工期。(具体损失材料、机械、人员数量附后)Р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Р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Р 关于缸盖车间项目停工造成人员、机械及材料损失记录Р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Р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