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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机组汽温异常和受热面超温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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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参数超限,经锅炉专业主管同意后可不纳入考核范围。Р第二十一条监盘时发现锅炉主再热汽温或者受热面管壁超温,除在值班记录本记录外,还应在专用记录本中记录超温的详细数据及原因,并24小时内将超温的数据及原因上报至锅炉专工处,专工定期审核超温原因,并组织各班组进行学习。对于超温而不作记录或对超温原因弄虚作假的,直接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Р第二十二条对于锅炉汽温越过552℃,值长负有管理责任,参照Р第十九条予以考核。Р第二十三条每月底,锅炉专工对各班组汽温控制进行评比,对汽温控制好的班组进行奖励。奖励的资金来源于汽温及受热面壁温异常的所有考核资金。各名次依次奖励为:第一名:奖励全月考核总额的50%、第二名:奖励全月考核总额的30%、第三名:奖励全月考核总额的20%、第四名: 0%全月考核总额。Р汽温评比原则:首先,比较本月各班组汽温超过546℃或低于523℃的温度数值之和(比如:每分钟汽温为547℃或522℃则加1),累计值越低名次越靠前,各名次依次得分为:第一名100、第二名60、第三名40、第四名0;其次比较本月各班组汽温平均值,平均值越接近546℃名次越靠前,各名次依次得分为:第一名100、第二名60、第三名40、第四名0;将两项得分相加即为各班组汽温评比得分。Р注:汽温及壁温考核及评比数据来源于绩效考核系统‘汽温壁温超限统计’及SIS系统采集数据,如SIS系统数据采集有误,专工对数据进行修正。Р第四章附则Р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Р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运行部负责解释。Р附:超温记录本Р附:超温记录本Р序号Р机组Р/值别Р超温Р类型Р超温起始时间Р超温终止时间Р最高温度(℃)Р累计时间(分钟)Р超温原因Р范本Р1甲Р再热汽温Р2011-9-14 Р18:00Р2011-9-14 Р18:10Р552Р10 Р锅炉长吹时,未及时对汽温进行调整Р1Р2Р3Р4Р5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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