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有大的问题。Р (五)Р“三重一大”事项工作。Р 1、我办按照上级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我办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扶贫项目筛选权、项目落实实施监督验收权;扶贫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先进评定等;扶贫事业经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办公室公务经费支出管理工作。Р 2、坚持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对整村推进项目,严格按照扶贫5年规划,经反复论证、筛选、集体决定,报省批准下文,每年实施整村推进村9个,老区建设村5个。每一个实施整村推进村扶持扶贫资金100万元,老区村每年扶持20万元,对于当年实施的整村项目,年初逐村办公,筛选确定实施的项目。年终考核和年初验收,对实施项目的村,次年再检查,查缺补漏,第三年全面考核验收,再由省扶贫办考核验收。Р 4、机关公务经费支出和使用。在机关公务经费使用中,一是坚持大额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办公室形成一套规章制度,涉及方方面面,如:《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Р (六)认真开展结对共建工作Р 按县委安排,扶贫办主任王晓林、秦道见、刘景柱同志三人分别任村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及工作组常驻联系村。帮助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民生项目。同时,扶贫办担负鸭子口乡楠木坪、杨溪村新农村建设,共扶贫持资金120万元,另外每一个名党员联系一名困难户,帮助解决解决危房改造12户,发展种植草养羊1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