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乙方同时保证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对抵押物的处分;乙方还应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权瑕疵。Р12.2 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能顺利实现抵押权的,应向甲方承担《借款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Р第十三条其他Р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依照《担保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Р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13.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13.5 乙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是在对《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Р13.6 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引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Р13.7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共同向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双方同意由该公证处赋予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Р第十四条附件Р14.1《抵押物清单》Р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Р年月日年月日Р抵押物清单(房屋)Р序号Р抵押物名称Р房屋所有权证号Р坐落Р建筑面积Р(平方米)Р抵押物价值Р(万元)Р1Р2Р3Р合计Р抵押人申明:以上抵押物属抵押人所有,不属于《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所列财产范围,未进行重复抵押,对所提交《抵押物清单》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Р抵押人:Р 年月日Р抵押权人申明:以上抵押物均已审核,未存在重复抵押情况,其权属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已由我方做出确认,符合抵押条件,同意接受抵押。Р Р抵押权人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