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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研讨(郝春文)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偏见的表现。这一政策激化了国内的民族矛盾,也是引起元末农民起义的重要原因之一经济方面:在宋代已经普遍形成了租佃制关系,商品经济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我国北方经过元代统治后,一直到明代万历年间才达到宋代的水平从时间上看:元世祖忽必烈之前,对经济破坏非常严重。元世祖即位后,采取了一些恢复经济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客观角度看,战争杀人多的一个原因是反抗很激烈)从地域上看:华北、长江以北对经济的破坏较严重,而江南地区则战争比较少,且经济基础发达,相对经济发展比较好明清时期的历史特点明代明(1368-1644),历十六帝明太祖朱元璋及其子朱棣在位期间,是明朝的创建和巩固阶段,这一时期不仅奠定了明朝国家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基础,而且对清朝有很大影响(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高度发展措施之一:废除宰相(洪武十三年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六部直隶于皇帝)(自秦汉以来,丞相与皇帝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宰相是皇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皇权,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世袭君主制的弊病)废除宰相的弊端:1)废除宰相后,官僚机构对皇权的调节机能大为削弱,政治的正常运作受到影响。2)废除丞相后,繁杂的政务和大量的奏章都需要皇帝亲自处理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黄宗羲措施之二:洪武时期残酷的政治统治(刑用重典,文化专制)(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郭桓案)(胡蓝党案集中杀戮功臣;后两案集中整肃吏治)洪武十五年,各布政使司计吏因离户部道远,为免往返奔走,便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后朱元璋得知空印之事后大怒,下令严办,被杀者达数百人洪武十八年,御史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共同舞弊,吞盗官粮,于是引起许多地主官僚的不满,攻击告发处理此案的御史和法官。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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