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国家或者学校政策调整,学校不能继续执行BOT合作模式,则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回购本BOT项目资产,回购时,资产按国家企业资产折旧法计算。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补偿金或协商回购。Р8.3.1甲乙双方无理由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则视为违约。Р8.3.2在甲方出让、重组、搬迁、拆迁、合并时,不能妥善延续本合同继续有效执行,甲方须进行收购;但如果转让、搬迁完成后,约定继续执行本合同的情况除外。因学员宿舍搬迁,相关设备拆迁费用由乙方承担,合作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以补偿设备搬迁费用。Р8.3.3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在本合同1.3条规定区域内与第三方进行热水系统合作,或以其他途径提供热水(不包括饮用水)而无法保证乙方的投资回报独享权力的。Р8.3.4因甲方人为原因不向乙方提供正常用水、用电导致乙方热水系统连续3天以上不能正常运行(意外原因或非学校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除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影响区域内热水停用补偿金。Р8.4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Р8.5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Р8.6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Р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Р9.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期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最近的文件为准。Р9.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需遵守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设计方案、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Р9.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Р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Р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Р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