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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言行,被群众嗤之以鼻,给党员队伍形象抹了黑——Р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原局长贾某等人到河南广播电台商洽三下乡演出活动相关事宜。贾某午餐后在省广电局停车场发现自己乘坐的车辆被一部轿车堵住无法驶离,就拨打车主手机,因对方没有接听,一怒之下将那辆轿车的雨刮器掰断扔到地上,跑到河南广播大厦寻找车主,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不仅被免职,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Р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林业局局长姜某、副局长陈某,晚上在歌厅唱歌饮酒时,多次打电话叫单位一女职工来唱歌,遭到拒绝后,竟通过电话与她的男友发生口角、互相谩骂,最后引发打架斗殴事件,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正常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Р 生活纪律主要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言行进行规范,也是对党员干部信念是否坚定、思想是否端正、作风是否严谨的考验。身为党员干部,无论“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都应该对自Р 己高标准严要求,不但要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工作和学习上,更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Р 党员就应该有党员的样子,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应该以党员标准来衡量自己、约束自己,而不能随心所欲、胡作非为。有些党员干部的不当行为,好像是个人的小事,看似“不拘小节”,实则违反了生活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遭到群众切齿痛恨,影响更恶劣,后果更严重。Р 党员干部在公共场所的言行举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直接关乎党的形象和声誉,所以,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存敬畏,谨言慎行,决不能口无遮拦、为非作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话坚决不能说,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坚决不能办。Р 生活纪律是党的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员干部所不能逾越的红线、不能突破的底线、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严格遵守生活纪律,争当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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