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Р(二十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Р1、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Р2、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Р3、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Р4、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Р5、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Р(二十二)党员教育制度Р1、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Р2、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Р3、充分利用党校等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