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逐级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Р (3)专报系统:各级疾病控制机构执行麻疹疑似病例旬报制度(包括“零病例”报告)和麻疹疫情旬报完成情况月报制度。Р 旬报时间为:乡级→县级每旬逢9日,县级→市级每旬逢3日,市级→省级每旬逢6日;月报在每月上旬进行报告。旬报和月报表格各省可根据目前工作情况自拟。Р 2.3.2 病例调查Р 对麻疹疑似病例按照《附件五》中表2-1-3、表2-1-4的要求进Р 行调查和采集血清标本。病例调查工作由乡级防保单位或县级疾病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并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完成。调查结束后,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立即报当地县级疾病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7天内上报市级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每月15日前通过联网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分别完成原始调查资料的复印件和备份。Р 2.3.3 主动监测Р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进行AFP病例主动监测时对麻疹病例进行主动监测,在向上一级进行麻疹“零”病例和非“零”病例报告时,必须是在对辖区内医疗单位进行主动监测的基础上进行旬报。Р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有计划或不定时地在辖区内的重点医疗单位或居民人群中,开展麻疹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Р 2.4 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Р 根据《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在麻疹病例或麻疹疑似病例发病早期采集血清标本和鼻、咽拭子标本。Р 2.4.1 血清标本:疑似麻疹病例的血标本在病人首诊就医时就可以在医疗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采集,由于出疹后4-28天血标本阳性检出率近100%,3天内阳性检出率约为70%,如果第一份血在出疹3日内采集的,而且ELISA检测IgM为阴性,或临床需要对个别初诊为阴性的病人做出确诊,实验室需要在第一份血采集7-10天后收集第二份血样以重复IgM检测。Р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血标本分离血清,并填写标本送检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