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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评估(痰检室)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伤;患发热性疾病;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导致抵Р 抗力下降的情况;妊娠、已经在实验室控制区域内连续工作4h以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Р 从事结核杆菌检测工作人员可间隔数年接种卡介苗一次。若操作者或其所在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此期间出现与被操作病原微生物导致疾病类似的症状或者体征时,例如发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则应被视为可能发生实验室感染。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以控制管理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Р 10. 治疗措施:结核病的治疗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的有关规定,结核病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照乙类传染病进行预防控制。Р 在结核病的预防方面要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三个环节,采取以管理和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以利于控制和管理传染源。临床上肺结核化学治疗的原则是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整个治疗方案分强化和巩固两个阶段。我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指南规定采用统一标准的化学治疗方案。Р 11. 评估结果:根据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的划分标准,接触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或实验室感染后不能导致严重疾病,具有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方法,并且传播风险有Р 限的微生物,根据我科的工作性质,将从事结核菌检查的痰检室,评估为具有Ⅱ级生物危害的实验室,应在BSL-2实验室进行工作,应达到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Р 小结:通过此次实验室危害评估,提高了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意识,纠正了过去操作中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完善了各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相适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实验室管理层及工作人员高度认识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为今后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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