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小学规范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承诺书Р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要求,现就规范教辅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等有关事项郑重作如下承诺:Р一、加强教辅材料推荐管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进校教辅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下设各学科评议组,组织学科骨干教师严格从省教育厅公布的教辅目录中,按一个学科每个版本1套教辅材料审议推荐供学生自愿购买使用。禁止评议推荐省教育厅公布的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Р二、建立推荐的教辅材料公示和报备制度。学校推荐的进校教辅材料经校长审批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校内张榜公布,或者在校园网上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Р三、禁止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指定购买省教育厅公布的教辅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Р四、坚持学生自愿、不牟利的原则,建立代购清单校长审核签字制度,学校组织代购时,由教务处汇总形成学生申请代购教辅材料的清单,送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报校长审核签字。Р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进校教辅购买渠道的规定,代购的教辅材料从具备我省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公司购买,禁止从其他渠道为学生代购教辅材料,禁止教师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从其他渠道购买教辅材料。Р六、严禁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各学科配套的考试辅导类的教辅材料。Р七、教职工不得利用负责教辅材料审读、推荐、代购等工作之便,收受任何礼金、礼物、礼券、购物卡等馈赠,不得接受相关宴请、旅游、考察等活动。Р若有违反以上承诺事项,愿按有关规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Р学校: (盖章)Р校长(签章): Р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