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本延期费用不包括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如需缴纳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应按照实际情况另行支付。Р2、2013年2月19日至本工程所有工程资料归档之日止,每月支付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6000.00元)作为监理延期费用,本延期费用不包括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如需缴纳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应按照实际情况另行支付。。Р第五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Р第六条监理延期费用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Р1、2012年3月18日至2013年2月18日,监理延期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小写¥180000.00元),本延期费用不包括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如需缴纳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应按照实际情况另行支付。Р该延期费用在2013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Р2、2013年2月19日至本工程所有工程资料归档之日止,每月10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6000.00元)作为监理延期费用,本延期费用不包括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如需缴纳税金和监理公司管理费,应按照实际情况另行支付。Р3、合同内监理费支付数量和方法仍然按照原监理委托合同执行(2010年10月31日签订)。Р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Р第八条其它Р1、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补充协议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延期费用。Р2、本补充协议自2012年3月19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所有工程资料归档之日完成。Р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工程所有资料归档完成,合同内监理费和监理延期费用支付完毕,本补充协议及原监理委托合同同时失效。Р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Р签定地址:宿迁海胜置业有限公司Р签定日期: 201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