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成本、税金和利润,包括办公及检测仪器费、工资、加班费、食宿、通讯、交通及其它后勤保障)。不因包括工程变更、有关部门调整监理费用、费率等在内的任何因素而调整。面积以图纸审查确定的面积为准。。 2、监理费支付方式:基础施工至±0.00 ,支付监理酬金总额的 20% ;主体结构施工至 15层,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 40% ;主体完成时支付监理酬金总额的 60% ,服务期满后后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 85% ,施工结算完成后扣除缺陷责任保证金一次性支付,预留监理费总额的 5%作为缺陷责任的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日内无息付清。十二、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服务期为 24 个月,竣工后结算审核阶段不在此范围。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造成监理服务期超过约定的期限,监理人的责任期顺延,监理费用做以下调整:补助监理费:6000 元/月。十三、监理人在责任期间如果失职,未按照双方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监理义务, 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条款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十四、如施工中出现间断,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安排相应的机构人员和设施,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并按委托人要求再次进场,委托人不另支付该监理额外工作费用。十五、本合同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六、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书面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十七、本协议为工程监理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监理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 以本协议为准。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