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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部Vpn账户用于统计系统内部员工暂时没有条件接入全省统计系统内部网络,确因工作需要需通过国际互联网接入全省统计系统内部网络的计算机用户。全省统计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用于统计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之间工作交流和文件传输。Р 第六十一条统计系统内部vpn及电子邮件用户账户管理工作由省局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申请创建vpn账户、电子邮件账户及开通有关统计网络资源需由市(州)级统计局提出书面申请;Р 第六十二条统计系统内部vpn用户及电子邮件用户需加强用户口令管理,增强口令复杂程度,密码长度应在8位以上,须包含数字、字母及字符等内容,并定期、及时更改密码;Р 第六十三条统计系统内部vpn用户及电子邮件用户不允许外借,各单位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将人Р 员名单报送省局数据管理中心。省局数据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将定期对vpn账户及电子邮件账户进行清理。Р 第九部分检查和监督Р 第六十四条各单位必须签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承诺书”,向省局承诺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Р 第六十五条各单位必须对日常运行情况做好相应记录。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省局数据管理中心。Р 第六十六条省局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相应的考核范围。Р 第六十七条省局不定期组织对服务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的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安装应用情况进行抽查。Р 第十部分奖励和处罚Р 第六十八条对在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和取得技术成果的,将给予表彰。Р 第六十九条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发生计算机网络运行中断等事故,将视情况情况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恶劣影响的,由省局数据管理中心报省局党组,由局党组负责处理。Р 以上条款,由省局数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它相关办法和规定的条款与之冲突,以此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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