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这里主要介绍的是“中国医学史”,其属于中医药院校普遍开设的必修课,并在研究生阶段设置有相关专业。虽其研究对象是医学发展的历史,但各种教材中都会涉及到一些医事法律制度史的内容, 全国西医院校中唯北京大学医学部一直将医学史纳入本科生的必修课,并出版了相关教材。而中医院校除全国统编教材外,更有众多其他个人或地方院校编写的教材,并依使用对象不同区分了本科、专科(高职)、成人教育、进修班使用的教材,还有针对专业使用的如《针灸史》等专科史教材。Р目前的通用教材是常存库主编的《中国医学史》。Р第二,医事法学。该词有以下几层意思:(1)法学与医学交叉专业或法学专业下的方向,一般开设于政法或医科大学,本硕皆有;(2)该专业的主干学科,属法学分支学科;(3)该专业的必修和主要课程。Р与其近似的学科名称还有“卫生法学”,有关二者的定义争论不仅表现在教科书的命名上,更影响至研究的对象、范围与内容体系设置上。此类教材中多会有相关历史发展的章节内容,如蒲川、王安富主编的《医事法学》,又如杨芳、杨才宽主编的《卫生法学》。Р第三,法律史。这主要集中于中国法制史方向,其教科书在介绍各朝法律制度时也会对医事法律的内容有所涉及。然从整体看,法律史专业对该问题的关注程度显然不如医学、史学专业高,该问题大部分研究者都是有着中医药学的专业背景的。Р除上述所言成书者,相关论文则更多,且多侧重于小块,即:纵向切至某一时段,横向细致到某一制度、方面或简牍材料,如李振宏的《汉代居延屯戍吏卒的医疗卫生状况》等。而就秦汉医事法律制度系统论述成文者则相对鲜见,当然也并非没有,如郑怀林的《秦统一前后的医事制度》便就医事、医官、军医、卫生防疫、法医制度,以及对病残、幼儿和老人的管理、对医学文献的法规等作了初步探讨。然其由于篇幅、资料的关系及对医事概念理解的不同,似并未搭起秦汉医事法律制度的完整框架,且仍有不少继续深入、补充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