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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6KB

文档介绍
少于两个小时,党员全年的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Р?第十七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Р?党员长期外出(指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应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不能转移关系的,党支部应要求他们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并按规定交纳党费。短期外出(指六个月以下,二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所在地单位党组织生活;返回后,党支部要求他们及时汇报情况。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Р?第十八条发展党员制度Р?党支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每年要向上级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有关情况。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一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对拟发展对象,必须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对准备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需经公示后,再召开党支部大会表决。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Р?第十九条党费收缴制度Р?党员必须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特困党员经党支部报告上级党委,可酌情适当缴纳党费。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手人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支部每季向上级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党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缴情况向党员通报。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按党内有关法规严肃处理。Р?第六章附则Р?第二十条本规范适用于分公司基层各级党组织。Р?第二十一条本规范由分公司党委负责解释。Р?第二十二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Р 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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