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重点专科建设科室要确保不低于年业务总收入1%的经费用于专科建设。Р2、积极争取各级主管部门对重点专科的专项经费支持。市级重点专科所获得的下拨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遵循Р“突出重点,保证必需,注重实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专科自我发展、自我建设、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鼓励专科努力争取企事业、社会资金用于专科建设。Р(六)积极开展省内、院际合作与交流Р医院鼓励、支持重点专科建设的院际合作、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利于医院开辟新的专科领域和方向。通过各种渠道,创造条件派出更多的医务人员、科研人员和管理干部参加省内学术会议、科学研究。每年选派1~2名学术骨干到知名医院学习,掌握专科前沿;加大聘请省内知名教授到我院指导工作的力度。通过广泛开展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的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院整体实力。Р(七)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保证重点专科建设任务的实现Р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专科建设规划中的阶段目标、分项目标的具体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完成项目的措施、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等每年组织进行一次自查。并根据需要,随时抽查各级重点专科点的建设工作情况。如专科基本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梯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等。组织开展专科建设的评估工作。Р(八)奖励措施Р1、专科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可根据学科业务需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Р2、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可掌握一定的科研活动经费Р3、一周期后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评估,对专科业务开展较好的一次性奖励科室 1-2万元,奖励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5000-10000元。Р附件:医院专科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Р主任:高宇Р副主任: 李晶范云詹世斌Р成员:欧阳立菊郭家升郭锋李克陈婕Р 郭林杨冬郑成才赵俊勇张文明Р 宁洱县人民医院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