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教育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财务特点,制订本制度。Р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财务人员的具体操作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Р学校实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编制的预算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根据财政部门有关预算调整规定,办理调整预算。Р学校依法取得的收入,必须全数纳入本单位的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合法票据。Р学校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Р年终事业的结余,必须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转。Р学校的专用基金,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执行,使用要合理。Р学校的资产纳入国资管理范围,必须严格按国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Р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Р学校的财务报告应当按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Р学校应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Р ****学校Р 2016、5Р内部牵制制度Р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内部牵制制度:Р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Р帐、钱、物分离。Р银行预留印签章分开保管。Р内部组织分工:Р会计管帐不管钱和物;出纳管钱不管物和帐;物资保管员不管帐Р 与钱。Р会计保管银行预留印签章中的私章,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Р出纳人员应履行出纳岗位的职责,不得兼职稽核、会计档案Р 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务的登记工作。Р会计、出纳应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及权限。Р空白支票、收据等重要空白票证,应由出纳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