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牌结构安全性。Р2、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工程竣工,通知甲方进行验收。Р3、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路面交通的警示及防护,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在道路指示牌制作、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Р4、由于设计和施工缺陷以及未及时维护造成的漏电等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Р5、施工中造成的其他市政设施损坏(如电缆、绿化、路灯、路面等)应按原设计标准,由乙方无偿修复。Р6、道路指示牌的抗风等级在10级以上。Р五、维修及保养费用:Р该工程完工验收完毕之日起,T型道路指示牌三年之内属于乙方保养及维护期内,发生硬件或其他方面的部件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人为因素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灯箱道路指示牌十年以内的保养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Р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Р1、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Р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赔偿甲方损失。Р3、因道路规划或其他原因确需变动,道路指示牌需要移动的,T型指示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灯箱指示牌移动十个以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个以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Р4、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Р七、其他Р1、乙方在2012年9月30日前安装完毕。T型指示牌的保质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灯箱指示牌的合同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Р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Р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Р(盖章) (盖章)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