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局决定安装位置。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公示牌的内容以市城乡规划局确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牌》制作小样为准。甲方须在乙方完成公示牌安装后当场进行质量验收。八、结算方式及期限按单个项目完成节点进行支付,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90%的价款,公示期满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价款。九、违约责任1、甲方如未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延误公示牌的完成时间由甲方负责。2、乙方如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示牌的制作安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制作、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修理、重做费用由乙方承担3、因乙方制作原因导致公示牌内容与市城乡规划局确认的小样不符合的,由乙方负责改正至通过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市城乡规划局确认的小样内容有误,导致乙方制作的公示牌内容错误的由甲方承担额外改正费用乙方负责改正至通过验收。十、公示期内的维护维护公示牌良好的公示效果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甲方负责公示期内公示牌免遭人为破坏,如遭破坏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如遇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公示牌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因制作质量、材料质量等原因造成公示牌无法验收,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公示牌制作过程中,若甲方需要改变、增加文字、图案、标注尺寸等,须经市城乡规划局书面确认函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一份。甲方:乙方: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签章: 签章:日期:2017年月日日期: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