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造价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造价审批部门对造价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造价费。Р 7.2造价人对造价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造价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造价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Р 第八条其他Р 8.1 发包人要求造价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Р 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Р 8.2 造价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造价人交付的造价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造价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造 5Р 价人另行收工本费。Р 8.3 本工程造价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造价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Р 8.4 发包人委托造价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Р 行支付费用。Р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Р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Р 8.7 本合同一式份,造价人份。Р 8.7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造价人支付定金后生效。Р 8.9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Р 8.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 发包人名称: 造价人名称:Р (签章) (签章) 6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电话: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Р 银行帐号:Р 经办人:Р 年月日Р 银行帐号: 经办人: 年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