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后必须将冲洗的废油进行收集;机械修理等地方必须于地面上采取木板等进行适当的铺垫,防止污染地面。Р 6.2.2组织保证措施Р 1、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开展环保工作Р ①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Р ②加强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规,把环境保护纳入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贯彻施工全过程。Р ③结合现场实际,在抓好环保全面工作的基础上,确立环保重点目标,制定具体措施。Р ④层层落实责任制,把环保工作作为考核项目的重要指标,严明奖罚。⑤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环保协议,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Р 2、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Р ①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XX市的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Р ②明确施工场地恢复的具体实施时间表,保证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场,尽快恢复。Р ③在施工场地周围贴出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Р 形式,宣传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环保和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工作。Р 6.2.3制度保证措施Р 1、依据国家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分部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制度,同时,结合采取经济手段,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从严要求,从制度上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Р 2、建立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Р ①自检:在每一项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均需由施工班组对所施工产品进行自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班组长填写自检记录表。Р ②互检: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由项目质量工程师组织配属队伍施工员及质量员进行相同工序之间的施工班组互检,对互检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Р ③交接检:下道工序班组通过检查认为符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在双方填写交接检记录,经配属队伍施工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要亲自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