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款;完工30天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各种所需要报告资料的前提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施工总工程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在峻工验收合同终止后25天内付清。Р 第十条工程验收Р 10.1沥青面层的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协助,因水稳层引发的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非沥青路面原因造成的交验不合格,与乙方无关。Р 10.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人员,经监理及甲方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Р 10.3若甲方、监理人员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现场验收,甲方及监理必须补签验收手续。如果甲方届时不能到现场提前通知乙方推迟验收时间。Р 10.4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Р 10.5乙方提供该工程相应的试验资料及相关原始资料。Р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Р 11.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双方都无能力履行合同时,经国家有关机构认证,本合同即行终止和解除,并按国家政策处理善后事宜。Р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Р 12.1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Р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Р 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于单方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Р 13.2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按合同约定总价款5%的违约金。Р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和终止Р 14.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后即行终止。Р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Р 15.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Р 第十六条其他Р 甲方:Р 委托人:Р 电话:Р 乙委托电签约日期: 方: 人: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