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合理性以及对工程的主要影响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监理方意见,报送给项目主管负责人;③批复申请:项目负责人将申请汇报给校领导,并通过会议等形式进行批复;Р④实施变更:监理工程师向各单位人员下发工程变更通知,并在通知中体现变更内容;⑤由工程施工单位执行相应变更,可有效控制工程变更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Р 2.3减少机会,加强监督管理Р 腐败机会和腐败形式变化复杂,但仍有防控规律可循,且这种规律性能够在具体腐败案件中充分表现出来:①发现腐败机会:例如,土方工程主要腐败形式体现在多报车次、多报土方量上。而发现腐败机会和形式的最佳方法为开展案例分析,并进行系统化的研究和探讨;②消除腐败机会:避免腐败滋生,须及时发现并消除相关腐败机会,使收受贿赂双方难以开展腐败行为;③加强监督:发现腐败机会后,需通过一些具有创新性制度作为保障,并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中。例如,可在高校基建工程管理中实行“正职负责监督,副职开展分管”制度,即正职不再分管具体科室工作,进而制约一把手操控权,用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Р 三、结束语Р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开始实施扩招,基建投资规模大幅提升,并逐渐成为高等院校腐败的重灾区。高校基建腐败主要特点是窝案串案明显、群体作案突出。切实抓住主要廉政风险点,是预防和控制腐败现象的重点。任何手握公共权力的部门及个人都具有腐败风险,只要有权力存在,就有滥用权力的可能。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只有将制度与监管充分结合,并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才能将腐败行为彻底遏制在摇篮中。Р 参考文献Р [1]张正耀.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实践探索[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3). Р [2]陈大伙.构建高校基建工程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J].光明日报,2013,9(7):165~166. Р [3]赵成.目前高校教育腐败案件的情况[J].北京印刷学院校报:201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