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的1.5倍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预交挖掘修复保证金,工程完工,经市政工程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以保证金冲抵应交费用,多退少补。Р8、需提交的材料Р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六条、第十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Р(1)《申请表》(一式3份);Р(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管理部门批准文件;Р(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Р1)供水:应提供城市供水部门出具的开挖范围内管网竣工图资料、与城市供水部门签订的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措施;Р2)排水:应提供城市排水部门出具的开挖范围内管网竣工图资料、与城市排水部门签订的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措施;Р3)供气:燃气管理部门和规划、城建档案管理或管道燃气经营者等提供的地下燃气管线证明材料;Р挖掘范围内有管道燃气设施,应提供燃气管理部门出具的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表;Р(4)挖掘城市道路平面图;Р(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围挡设施方案,公示牌;Р(6)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挖掘城市道路承诺书(原件);Р(7)地下管线紧急抢修需要挖掘道路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补办批准手续时,应提供在破路时已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Р(8)已经依法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Р9、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Р10、审批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