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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废液管理规定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水达标排放。Р建筑事业部(施工队)在产生废水作业项目施工前,应检查其排放、沉淀处理设施的完善情况。Р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现制水磨石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合格后优先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或统一集中排放。Р建筑事业部应做好污水排放的日常PH值监测及工作记录,同时将监测结果填入《污染监测记录表》(见附录A)中,并于大量施工废水排放前通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联系进行水质测试,防止造成污染。Р建筑事业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废水排放、监测设施的施工及维护。Р生活污水排放控制Р现场食堂要设置有效的水渣分离池(设施)和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前要经过隔油池处理。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清理油和杂物,防止污染。Р生活服务部门负责检查隔油池的日常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Р生活服务部门应做好生活用水及污水排放的有关工作记录,同时将监测结果填入《污染监测记录表》。Р现场厕所一律采用水冲式厕所,经化粪处理后排入污水系统。Р废液排放的监督和检查Р安全监察部负责每季度对施工现场废液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问题开出不符合整改通知单,有关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对检查情况备案。Р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每月收集和存档以上提到相关责任单位的日常施工现场废液排放的监测记录;负责施工现场大量污水排放的PH值监测及工作记录,并将结果填入《污染监测记录表》;负责联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废液排放的例行监测,环保部门主要监测的内容是悬浮物、有机物和PH值。视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对监测的结果应保存;负责对监测发现的不符合,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予以实施。Р各专业事业部(施工队)应负责本专业施工中废液排放的管理与控制。Р附录A(规范性附录)污染监测记录表Р污染监测记录表Р 监测对象: 标准值/依据:Р序号Р监测点/部门Р监测值Р监测时间Р监测人/记录人Р结果判别Р备注Р制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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