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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250KB

文档介绍
内容及要求应符合AQ 1008—2007《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Рa)矿山救援队每年至少进行1次综合性演练,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高温浓烟演练,每月至少组织1次常温演习训练;Рb)演练计划中应包括夜间演练内容;Рc)矿山救援队每年至少组织1次技术竞赛。Р11.4 预案管理Р矿山救援队应结合服务区域可能发生的灾情,制订救援人员出动、社会资源征用和各类事故处置预案,并适时根据人员、生产和安全形势变化修订完善。Р12 综合管理Р12.1 队伍管理Р12.1.1 矿山救援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对救援队工作全面负责。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依托企业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协调指导。Р12.1.2 矿山救援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专业化建设的要求,使用标准的队旗、队徽,统一着装和佩戴标识,建立正规的队列和内务秩序。Р12.1.3 矿山救援队平时人员出勤率要求保持90%以上、重大节假日在95%以上,值班和备班人员在位率100%。Р12.2 装备管理Р12.2.1 矿山救援队的装备管理应符合AQ 1008—2007《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矿山救援队利用政府拨款购置的技术装备归救援队所有,政府购置,但存放在救援队的技术装备归政府所有,由矿山救援队使用并负责维护和保养。Р12.2.2 矿山救援队应当规范和加强装备管理,建立健全装备登记、维护保养、运行使用等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维护人员,对装备器材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并根据装备器材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报废、更新和补充,确保装备完好率达到100%。Р12.2.3 矿山救援队除救援车内的仪器、装备外,其它装备器材应入库保管,常规装备器材要分类存放、集成管理。Р12.2.4 矿山救援队应掌握当地大型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和共享调用制度,救援时可统一查询,并根据实际情况建议政府调度大型救援装备,应掌握的大型救援装备详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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