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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研情况的时候,直系重大项目主持者获奖者与该项目有关的事迹;3“附系”,用注释的方法点出人名、事迹。如《台湾通志稿·水产篇》“吴郭鱼”的注,介绍“吴郭鱼”原产非洲,40多年前台湾技术人员吴振辉、郭启彰自新加坡带回16尾回台,大量繁殖,为纪念二人,命名“吴郭鱼”。4“专系“,如《台湾通志稿·经济志·商业篇》专设一节:“刘铭传在台湾对外国贸易上之治绩。”Р人物卷(篇)编排,如果记载的人物较多,可以先分体裁(传、传略、简介、表),再分类型,如军政、经济、文化等编排。人物少的分体裁不分类型。按照生年或卒年顺序编排。(续志人物简介等主要记健在者,导致人物卷、篇按照出生时间排序)Р记述人物准确、客观、公允。人物传记(传略)记传主的生卒年月、籍贯(户籍地、出生地)、主要经历、典型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等。人物简介略记人物履历及主要事迹,不面面俱到。Р三、记述原则和要求Р(一)遵守疆界,不越境而书Р自古及今都把确定疆域范围作为志书的首要基础,所记事物控制于区域范围内,不得随意超越。“沿革定而上考往古,乃始无惑;疆域辨而山川乃可得而纪。”志书都是依据行政区域为范围,记载一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不能任情伸缩,信马由缰,喧宾夺主,越境而书。Р为了交待背景或为了比较差异,或为反映本地的经济、文化辐射力和与外地的联系,并不排除有针对性地引用外地的资料。但这种引用必须有量的限制,选材要精当,记述要简明,在总体上做到不越界,不过境,使所修志书真正成为“一方之实录”。Р具体地说:区域志、专业志记本区域(行政区划)内容,同时要记本地事物与外地的辐射与关联,外地事物在本地的活动与影响。实体志,记本实体管理、活动地域,同时记辐射关联,外实体与本实体的关联活动。(外省、外国辐射、关联均记)Р    (二) 时间界限明确(越时不书)Р不随意突破志书的上限和下限,严格控制上溯或下延。Р主体内容注意在断限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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