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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留一位小数。Р 2、采矿量验收误差±5%,验收采场必须实测。Р 第十五条充填量验收标准:Р 1、充填量以立方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Р 2、井下充填验收以井下充填实方量为准,充填的浆体量为井下充填量的Р 1.15倍。Р 第十六条采场出矿量验收标准:Р 1、采场出矿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Р 2、各采场出矿量以实测出矿量的数据为准,全年总供矿量不得大于选厂总处理量。具体情况由技术部参照月金属平衡报表进行月度和年度平衡。Р 各单位出矿量由采场出矿量和副产矿量组成。Р 3、地表堆场的存矿要进行实测或估算,并参与矿量平衡。Р 第十七条钻探验收标准:Р 1、钻孔以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Р 2、每个钻孔施工结束后。Р 第十八条提升量及废石量验收标准:Р 1、均以吨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以过磅数为准。Р 2、当月提升量等于当月采场出矿量加掘进总量,再减去充填井下的废石量。Р 3、井下提升废石量以当月井下掘进废石量,含井巷清渣量。Р 第十九条中深孔验收标准Р 1、以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Р 2、各矿房炮孔施工结束后由矿山技术室分管测量和采矿的技术人员在现场按设计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采用测量设施进行长度计算及倾角检查。Р 3、成孔率要达95%以上。如低于95%多余部分不予结算。Р 4、深度不得大于或小于设计0.5米。偏差度不得大于或小于设计1°。排据不得小于或小于设计0.2米。Р 5、排面倾角不得大于或小于设计1°。Р 第二十条本制度为试行稿,试行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Р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标准,以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为准。Р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技术部。Р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Р 二00七年九月十七日Р 4Р 井巷掘进或支护分项工程检查记录Р 工程名称: 工程量: 检查工程量:Р 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 检查员: 年月日Р 5Р 填报日期Р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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