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伤损发展时,应按照钢轨折断及时进行紧急处理、临时处理或永久处理。Р3.3探伤检查发现钢轨重伤时,应及时切除重伤部分,实施焊复。Р3.4道岔内钢轨重伤比照道岔内钢轨折断进行处理。道岔的辙叉、尖轨及钢轨伤损更换后不能焊接时,应临时处理并限速(速度不超过160km/h),并尽快恢复原结构。Р3.5胶接绝缘接头拉开时,应立即复紧两端各50 m线路的扣件,限速不超过160 km/h,并及时进行永久处理。发现绝缘失效时,应及时进行临时处理并在温度适宜时进行永久处理。Р4.应急备料及抢修管理Р4.1以各工区为应急抢修点。Р4.2应急备轨由车间轨道车运输。Р4.3各应急抢修点应各类切割、钻孔等抢修机具及照明设备;P60急救器不少于两套、无损加固装置不少于两套。Р4.4综合维修工区要指定专人对抢修机具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发现性能不良必须立即进行检修,保证正常使用。Р4.5对通信设备、工机具(如道尺、手锤、扳手、绝缘夹板、回流线、锯轨器、钢轨钻眼机具、照明设备等)及相关抢修用具实施定置管理,各抢修点必须每周进行对标检查,发现缺少和损坏必须立即补齐。Р4.6司机、各种机械操作手(发电机、照明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值班数量必须满足应急抢修需要。Р4.7每个应急抢修点每天不少于3名人员应急值守。Р4.8检查监控车间在区间探伤时,必须携带无损夹具一套。Р5.安全要求Р5.1抢修人员进入防护栅栏网内,必须严格执行“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60km/h及以下”规定。Р5.2当故障地点距工区较远时,设备故障单位可申请开行轨道车赶赴现场。Р5.3抢修完毕,待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驻站联络员方可办理开通线路手续。Р5.4钢轨折断永久处理后,在恢复常速前,必须将检查抢修所用的全部材料、机具和更换下道的钢轨清理回收,不得存放在现场。Р5.5其他安全要求,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及上海铁路局工务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