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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党组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会等,组织班子成员、团体负责人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于6月3日在党员大会上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召开党组会听取纪检组组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同时,围绕廉政主题,党组书记不仅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而且还与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出要求。Р 2、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Р 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Р“八项规定”、浙江省纪委“12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不乱花公款,不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和礼品,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Р 3、坚持以身作则Р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党组集体领导,书记第一责任人观念。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带头研究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分工和实施计划》和签订责任书。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抓好督促整改。特别是对正风肃纪和效能建设的检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浙江省纪委“12个严禁”等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要求自己、班子成员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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