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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骨粉加工厂肉骨粉加工项目申请立项环评报告表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239KB

文档介绍
,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Р2.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Р3.固体废弃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Р营运期:Р1.废气:导热油锅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Р油渣粉碎、肉骨粉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Р加热炉燃煤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SO2 300mg/m3、NOx 300mg/m3、颗粒物50mg/m3)。Р 2. 噪声: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Р3.固体废弃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Р 总量控制指标Р Р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结合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及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该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废水:COD、氨氮,废气:SO2、 NOx。Р根据本项目特点,生活废水直接泼洒煤场扬尘,厂区内厕所定期清掏。Р因此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РSO2—0.48t/a; NOx—0.441t/a;COD—0t/a;NH3-N—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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