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学校“控辍保学”的职能作用Р 1.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Р 2.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做好转化“学困生”的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Р 3.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家长为残疾人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学生由监护人抚养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Р 4.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Р 5.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中小学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镇政府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定期向区教育局中初教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Р 五、考核办法Р 对各村(居)及相关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镇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进行考评检查。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