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各社小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15天。切实强化落实各级审核责任,根据各村(社)农户数、农户耕地面积、实际种植面积和油菜良种购种凭证等依据,结合公示,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逐级进行审核。村级审核要求村民代表、村社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别在审核、核实的汇总报表上签字盖章;镇乡(街道)应做好补贴工作的核实把关,镇乡(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组织对辖区内各村上报的油菜良种补贴分别统计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形成审核材料备案,同时对其真实性负责;区农委、区财政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镇乡(街道)审核上报的补贴清册进行集中审核。Р(三)抽查核实。区农委、区财政局按程序和上级要求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对补贴实施情况进行Р抽查核实,抽查镇乡不少於三个,每个镇(乡)抽查三个村,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并形成相应的核查记录或报告。负责抽查的相关责任人要在抽查清册上签字备查。Р(四)资金兑付。2010/2011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通过《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2010年版》实施,采取“一卡(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全部直接兑付到种植农户。各镇乡将审查合格的补贴资金花名册录入“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经区财政局和区农委复查合格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补贴卡或存折内,镇乡(街道)宣传通知到农户。Р五、工作要求Р(一)加强领导Р各镇乡(街道)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按照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对本地补贴工作负全责。区财政局负责良种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区农委负责良种补贴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良种补贴面积,推介展示良种,组织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监管实施过程,评估实施效果等。Р(二)广泛宣传Р加大对油菜良种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油菜良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