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Р 第十条:Р 乙方违约责任Р 1、租凭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值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Р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Р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Р (3)改变本合同规定租凭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Р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Р 2、租凭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支付甲方滞纳金; Р 3、在租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Р 4、租凭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房屋造成的损失。Р 第十一条:Р 免责条件Р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Р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凭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Р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Р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Р 第十二条:Р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 第十三条:Р 其他约定事项饭店房屋所有人为周浩,经营租凭人为,在租凭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及后果由负责,周浩不承担任何因饭店经营而引起的经济责任。Р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