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社会(社区)对学校的大力支持。Р58.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接受改进学校工作的合理建议,完善家庭和社会(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主动与社区建立合作关系。Р59.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建立教师家访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以及信息化通讯手段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了解学校情况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Р60.积极发挥学校在社区建设中的文化引领作用,鼓励并组织学校师生参与服务社会(社区)的有益活动。Р三、实施意见Р(一)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的正、副校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情的实施意见。Р(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标准作为普通高中校长队伍建设和校长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本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制订普通高中校长队伍建设规划,严格普通高中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普通高中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建立普通高中校长培养培训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普通高中校长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为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Р(三)有关高等学校和校长培养培训机构要将本标准作为普通高中校长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普通高中校长职业特点,加强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普通高中校长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校长培养培训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注重校长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校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校长培养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校长专业成长的科学研究,促进校长专业发展。Р(四)普通高中校长要将本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制订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学校管理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校长培训和自主研修,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