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80 |  大小:1121KB

文档介绍
有不小于20%的余量。6.5辅助燃烧系统6.5.1垃圾焚烧炉必须配置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配置的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应能满足炉温控制的要求,且应有良好的负荷调节性能和较高的燃烧效率。燃烧器的数量和安装位置可由焚烧炉设计确定。6.5.2燃料的储存、供应设施应配有防爆、防雷、防静电和消防设施。6.5.3采用油燃料时,储油罐的数量不宜少于2台。储油罐总有效容积,应根据全厂使用情况和运输情况综合确定,但不应小于最大一台垃圾焚烧炉冷启动点火用油量的1.5~2.0倍。6.5.4供油泵的设置不应少于2台,且应有一台备用。6.5.5供油、回油管道应单独设置,并应在供、回油管道上设有计量装置和残油放尽装置。6.5.6采用气体燃料时,应有可靠的气源,燃气供应和燃烧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要求。6.6炉渣输送处理装置6.6.1炉渣处理系统应包括除渣冷却、输送、储存、除铁等设施。6.6.2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与飞灰应分别收集、输送、储存和处理。6.6.3在炉渣处理系统的关键设备附近,应设必要的检修设施和场地。6.6.4炉渣储存、输送和处理工艺及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垃圾焚烧炉衔接的除渣机,应有可靠的机械性能和保证炉内密封的措施;2炉渣输送设备的输送能力应有足够裕量;3炉渣储存设施的容量,宜按3~5d的储存量确定;4应对炉渣进行磁选;5炉渣宜进行综合利用。6.6.5漏渣应及时清理和处理。7烟气净化与排烟系统7.1一般规定7.1.1垃圾焚烧线必须配置烟气净化系统,并应采取单元制布置方式。7.1.2烟气排放指标限值应满足焚烧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要求。7.1.3烟气净化工艺流程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垃圾特性和焚烧污染物产生量的变化及物理、化学性质的影响,并应注意组合工艺间的相互匹配。7.1.4烟气净化装置应有防止飞灰阻塞的措施,并有可靠的防腐蚀、防磨损性能。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