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续。Р奖励对象及金额Р该奖助学金/奖教金用于奖励/ 捐助___名_________[注释: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充,如全日制在校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研究生/XX学科优秀教师],每人支持人民币_____元,每年奖励/捐助______元。[注释: 如有管理费应注明其中****元予乙方用于该项奖/助学金/奖教金的评审和管理开支]Р奖助学金/奖教金的管理Р乙方在广东省民政厅正式注册成立,受中山大学的委托全权负责为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募集资金、接受捐赠以及管理和使用捐赠款。乙方的募集所得和基金运作收益全部用于中山大学的建设与发展。Р该基金为动本/留本基金[注释:留本基金即为根据捐赠的限定,Р保留本金,仅以其所提供捐赠款的收益安排支出的基金]。乙方设立“××”基金/项目,由XX学院/部门执行,并依甲方意愿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在协议期限内定期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报告。Р(三)为便于该奖助学金/奖教金的顺利评定和发放,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捐赠款汇入乙方指定人民币账户:[如分次汇款,请分别写上具体汇款日期及金额]Р户名: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Р账号:44-051501040000080Р汇款单上注明该款用于“××奖助学金/奖教金”项目,以便及时查收款项。Р在收到款项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实收的捐赠金额向甲方出具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Р甲方对捐赠款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乙方承诺本捐赠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并依据《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对该捐赠款有效管理。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Р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甲方: 乙方: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Р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Р 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