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 (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7 )报价编制说明及报价( 包含附件 6至 13, 要求单独报价的项目自行设计表格); 10 (8)合理化建议及售后服务的措施、承诺。 3.1.2 技术标文件内容(1 )资格审查文件; (2) 生产企业综合实力一览表: 包括供应商简历、生产能力、供货能力、生产工艺、技术力量, 近3 年的主要用户、质量评定情况、业主电话,近二年银行资信能力证明等; (3)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4)2013 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5) 产品介绍(所有供货货物的技术标准、参数,设计、制造、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说明, 包括技术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6)货物描述一览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7)拟供货产品的图纸、照片等; (8) 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有关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情况介绍; (9)供应商拟投入的售中及售后服务的人员联系一览表; ( 10)供应商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 11)供货日期及计划; ( 12 )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或委托的维修点; ( 13)质量和适用性、质量保证措施、质保期限; ( 14)包装和运输方式及保护措施; ( 15)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 16)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17)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方案); (18)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或供应商认为适宜的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范围: (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各供应商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采购清单、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现场实地踏勘、市场、企业自身等因素,进行自主市场报价, 供应商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报价一经确定,即被认为是为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