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所有磋商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172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182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19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20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13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10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低于5000按500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