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筒排放。清洗采用固定的清洗槽,在槽上放设置集气罩,将挥发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然后引到活性炭吸附塔内,清洗工艺与排污工艺废气治理采用一套活性吸附塔,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切割工段产生的烟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设施,可保证厂界达标排放。拟建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表3-7。Р3.6.2废水Р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作业厂区收集到的雨水、报废车清洗废水及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另外还包括少量生活污水。作业厂区收集的雨水、清洗废水均属含油污水,均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至衡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区的雨水根据地势通过地表径流方式排至厂区外面的排至雨水收集沟内。Р3.6.3固体物Р拟建项目属于汽车拆解项目,拆解的目的是将报废汽车上的材料进行分类收集,拆集得到的多为固体物。主要包括产品类、危险废物类及一般固体废物类。产品类中又包括可回用的旧零部件及总成,和不可再利用的再生资源。Р⑴可回用的旧零部件及总成Р可再回用类主要包括汽车总成及零件。报废汽车总成主要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门窗及电机,这些零部件在汽车拆解过程中是整体拆卸,拆卸后要进行检验及检查,如果未达到报废程度经过修整后按旧零部件的价格进行处理,出售至汽车修理厂再回用;零件主要包括拆解过种中得到的各种螺丝及螺母,螺丝及螺母通过经验判断及量尺测量后,未达到报废程度,则于汽车总成一起出售至汽车修理厂。回用的总成及零部件要做好产品的数量及去向记录。Р⑵可再生类物质Р废钢铁:报废汽车的金属零件、废发动机、车架、车壳等铁制部件,可以送废废回收中心,然后进行综合利用。年拆解废钢铁约5797.52t/a(按80%不可回用)。Р废有色金属:汽车拆解得到的有色金属主要包括铜、锌、铝,拆解后进行分类收集,然后进行分类出售。有色金属产生量约为483.1t/a。Р 废轮胎及橡胶:报废气车的废轮属于橡胶制品,收集后与拆解得到的废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