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70 |  大小:5051KB

文档介绍
度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汇入德惠新河。因此该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直接判定该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表1.4-7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定依据表3、噪声该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中规定的3类区,主要噪声均采取了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投产后,敏感点噪声增加较小,受影响的人口增加较少,因此确定该项目噪声影响评价按三级评价进行。4、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规定,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见表1.4-8。表1.4-8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敏感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该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不属于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源保护区、也不属于补给径流区,场地内无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场地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规定,行业类别为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