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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在政府中的角色为主题,撰写一篇小论文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8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要复杂得多, 与美国的“私有化+ 政府规制+ 规制改革”的体制也大相径庭。这表明,我国自然垄断领域面临着更为复杂的规制改革任务, 监管责任更为沉重。第三, 这是由中国的大陆法系背景与转轨国家的实际所决定的。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体系具有成文法的特征。我国同时是一个转轨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处于构建过程当中, 围绕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许多法律制度仍有惯性,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只能算一个达到中等水平法律和秩 10 序的国家。一方面, 是滞后的、粗线条的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是瞬息万变、异常丰富的市场经济实践, 而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也存在若干瑕疵。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现阶段的法律诉讼成本太高、效率太低。在这种情形下, 如果把粗线条的、可以进行多种解释的法律、法规细化为具有可调适性、可操作性的政府监管细则, 由公正、权威、可制衡的监管机构加以实施, 可能是现阶段降低诉讼成本、推动法制创新,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文明的有效途径。第四, 突出有效监管的地位, 是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与法人主体, 是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所在。目前,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任务虽然还没有完成, 但改革实践表明,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其主要表现, 一是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取得积极进展, 开始向所谓国民经济命脉部门集中, 地方政府普遍不再有“国有经济偏好”; 二是一般竞争性领域重要部门国有经济的存在形式主要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实现; 三是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及其治理方式受到普遍指责,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的进入已经是大势所趋; 四是一般竞争性领域中小国有企业纷纷民营化。上述事实表明, 在中国一直扮演政府政策工具( 包括政府监管政策工具) ,并承载多元目标的国有企业数量在减少、功能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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