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土搅拌设备的合理配制、混凝土的合理运输等组织方案,以证保混凝土连续灌注的要求。浇注申请单经监理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 3 )混凝土浇筑层的厚度,应根据振捣混凝土的方法确定;其确定的厚度应符合现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气温等条件确认,当超过时应留置施工缝,施工缝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第 9页共 33页位,并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3.4 混凝土养护质量控制要点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 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2)混凝土的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天,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天。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 4)混凝土的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5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时,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用塑料布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3.4 砌体结构工程 3.4.1 砌筑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砂浆应机械拌和,配合比采用重量比。 2)砖应提前 1—2天浇水湿润。 3 )严格按砌筑工艺进行施工;砌块灰缝必须横平、竖直,灰缝的水平、竖缝厚度及灰缝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砌块砌缝交错,上下砖层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检查构造柱、圈梁、水平混凝土带的留置数量、位置。 6 )检查墙体与构造柱、圈梁与构造柱以及预埋拉接筋的放置,其数量、锚固长度、焊接、绑扎必须符合要求;构造柱应大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应清理干净。 7)圈梁与柱、屋架,外梁与屋架、屋面板拉结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 )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临时间断处,留槎做法要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3.4.2 石砌体结构质量控制要点: 1 )石砌体组砌应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分布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