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车位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其相应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Р: 抵押期间,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车位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车位的权利。 Р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Р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Р: 在抵押期间,抵押车库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车位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Р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车库,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Р车位,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车位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Р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Р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Р 本合同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Р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Р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Р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民身份证号码: Р住址: 住址: 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Р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